南方日報訊 (記者/劉冠南 實習生/李妍)自稱在省政協工作、擔任領導秘書,河源男子藍郭峰騙吃騙喝,又以幫忙辦廠、能拿到領導批示為由,詐騙兩名女老闆45萬元。4月1日,廣州市中院二審審理,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9年。
  詐騙兩名女老闆45萬
  藍郭峰,1978年出生,高中文化程度。2010年8月,女商人韓某通過中間人介紹認識了藍郭峰,此前,藍郭峰自稱是省政協工作人員,是領導秘書,韓某通過飯局多番瞭解,對其身份深信不疑。
  韓某當時想辦一間電鍍廠,需要進行立項和環保審批等。“藍秘書”自稱認識人面廣,可以幫她找到東莞市領導幫忙辦理生產許可證。不過“藍秘書”表示需要一筆活動經費,韓某信以為真。
  隨後,“藍秘書”約韓某在廣東省委黨校門口見面,並給了她一張簽條,上面寫著“請相關部門協助辦理”,落款簽字為東莞市某領導。
  又過了幾天,“藍秘書”約韓某在松園賓館吃飯,說很快可以辦好許可證,但需要韓某出2斤蟲草的錢約30萬元。韓某立刻通過銀行轉賬了一部分,另外一部分則以現金的方式在茶樓交付給“藍秘書”。然而隨後問起辦證的進展,“藍秘書”總推說很忙、陪領導吃飯,沒時間辦。一直拖到2011年1月,“藍秘書”說在外面請人吃飯身上沒帶錢,要韓某匯了6萬元過去……
  如此多次匯錢,然而時隔1年後,“藍秘書”終於說辦理不了許可證。韓某於是立即要求退還投入的38萬元。“藍秘書”稱會儘快還,後來通過銀行退了10萬元。不過韓某再追餘款時,“藍秘書”都以各種藉口推脫,到2012年1月前後,打電話、發短信都不理了。
  韓某到“藍秘書”所住小區、單位詢問,得知對方幾個月前已經搬走,省政協也稱查無此人,韓某意識到被騙。在尋找“藍秘書”過程中,韓某認識了“同病相憐”的女商人常某珍。司法機關查明,常某珍是找“藍秘書”辦理典當行許可證,被騙了17萬元。
  被警方抓獲歸案
  韓某、常某珍報警後,藍郭峰於2013年2月25日被警方抓獲歸案。
  從化法院一審認為,藍郭峰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採取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,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,且數額巨大。檢察機關取證顯示,政協廣東省委員會辦公廳證實,藍郭峰不是廣東省政協工作人員,也不是現任省政協領導秘書。
  法院一審判處藍郭峰有期徒刑9年,並處罰金5萬元,繼續追繳藍郭峰的違法所得45萬餘元,發還兩名被害人。一審宣判後,藍郭峰不服上訴,4月1日,廣州中院二審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  (原標題:冒充領導秘書詐騙45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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